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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涉嫌犯罪案建议移送案

时间:2023-10-18 07:32:20
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涉嫌犯罪案建议移送案(全文共2748字)

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涉嫌犯罪案建议移送案

一、案件办理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月8日,投诉人万某文、田某志等人,投诉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大队立案进行了调查。1月10日,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期间内,该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来我监察大队。鉴于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供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我大队根据调查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工资表及法人喻某啟的询问笔录,劳动者所工作的询问笔录,以及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认定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 ……此处隐藏1454个字……条之一规定,认定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将本案移送武汉市公安分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依法审查,故法律适用准确。

(二)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

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它主要包含的内容有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本案中,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8名劳动者工资,数额较大,且经我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以藏匿的方法逃避支付。我局劳动监察大队依托两法衔接平台,贯彻执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 39号)等规定,将该案件移送武汉市公安分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为行政机关办理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

武汉市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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