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委县政府下发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与使用,杜绝盲目滥用、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有效遏制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整治工作
按照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局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设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做到计划完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分工协作,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我局执法人员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食品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教育行业自律,引导公众安全消费。为了加强我局队伍建设,确保整治质量,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了市质监局组织的食品添加剂培训活动。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小作坊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让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小作坊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更深刻的了解。
三、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确定整治重点和计划,摸清企业底数,掌握违法使用情况,监督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大企业和小作坊,突出腐竹、饮料、糕点食品等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对我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饮料、腐竹、糕点等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添加剂是否规范使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检查,未发现我县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有15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23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并已在我局进行了备案。在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督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小作坊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督促他们完善使用台帐记录,并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建立了质量档案。执法人员重点对我县2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和6家米粉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场查看了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及索票索证制度的建立情况,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按照工作部署,我局重点对腐竹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检查了15家腐竹生产加工小作坊,其中13家生产的腐竹产品检验合格,2家生产的腐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为硼砂超标,是原材料自身带来的,非人为添加。
四、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的各种台帐记录不齐全,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及使用记录不全,记录简单。
(二)自查自纠整改不够彻底,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欠缺。
(三)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还不够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添加剂知之甚少。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小作坊的巡查、回访,加大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超范围超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切实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XXX质量技术监督监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