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办发〔2018〕45 号)精神,落实县委《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在全县各学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和环境资源意识,形成自觉行动。确保到 2019 年底,实现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覆盖;到 2020 年底,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达到 100%。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开展主题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结合《生态小公民》教材,落实垃圾分类教育课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教育教学管理、融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等,组织开展社团、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二)推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生态垃圾分类我践行”等活动,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
(三)完善配套设施。配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全面实施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厨余(餐厨)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四)创建达标学校。全面开展秭归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并纳入申报市级生态绿色学校和文明校园的必备条件。
(五)辐射家庭社会。开展“小手拉大手,践行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行动的浓厚氛围。
(六)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召开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学校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完善工作计划、制度,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各学校将初步自查整改情况(主要从宣传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置投放、活动落实三个方面自查整改,并附上相应图)电子版于9月26前传教育局后勤中心(各乡镇学校由中学汇总上传),后期活动按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