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餐(食堂)管理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知》、潍坊、青州市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通知》和青州市教体局《关于整治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餐(食堂)管理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明确重点问题、细化整治措施、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以坚决的斗争精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推动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餐(食堂)管理问题,持续推进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化食堂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一)责任作风问题
1.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各办公室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相互推诿。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学校食堂和配餐学校督查不深不细,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日常管 ……此处隐藏5895个字……会对学校配餐(食堂)工作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反馈办理结果。
3.独立开展食堂会计核算,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成本核算,不列支、混支、报销其他费用;每月对食堂采购物品品种、数量、价格及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进行公示。
4.完善配餐(食堂)定价机制,自营食堂伙食费标准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校外配餐或委托经营食堂伙食费标准坚持微利经营,利润率在签订的经营服务合同中明确;实行价格公示制度,不违规向学生加价收费;教职工(含陪餐人员)就餐按标准足额缴纳伙食费,与学生同菜同价。
5.规范学校配餐企业招投标、食堂承包、物资采购等采购行为,依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干预配餐企业招投标、学校食堂承包、物资采购,不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接受配餐企业、食堂承包者提供的分红、福利、提成、回扣,或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本承诺书将在校内显著位置长期公示,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餐(食堂)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市教体局:
根据《关于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我校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XX学校(公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