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好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强保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1.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防火责任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岗位。
3.要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常识教育、进行消防器材使用的演练。
4.按规定配齐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药液,保证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可用。
5.都要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路,用后及时断电。
7.加强对电源、火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8.在防火工作中,凡有违章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员工要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
10.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违规将电瓶带入办公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