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机关干部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联社经营转型,全面提升机关部室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履职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机关部室的总部指挥作用,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以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圆满完成,从根本上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合**联社机关部室工作职能和基层信用社竞标摘牌绩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联社机关部室日常经营管理和经营业绩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联社机关部室全体员工(非现场远程监督中心、授信审查中心、信贷作业监督中心、资金营运中心、反洗钱中心、清算中心、事后监督中心、不良资产管理中心及借调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部室人员绩效工资兑付及履职评价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联社成立联社部室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考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负债科技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运营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监察保卫部、审计部、计划财务部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办公室主任由计划财务部经理担任。计划财务部负责考核方案的起草拟订、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审计部负责任务完成和考核结果真实性的检查监督;负债科技部负责营销贡献考核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综合办公室负 ……此处隐藏2045个字……第一名上调1个绩效系数点)。
年度终了,机关正副职,根据2021年日均存款总额排名(条件同机关员工考核),前5名,在2022年度给予上调一年系数奖励,上调标准0.1—0.5之间(即第5名上调0.1个绩效系数点,第4名上调0.2个绩效系数点,依次类推第1名上调0.5个系数点)。按照2021年度本人实际绩效标准兑付。
第十六条年度终了,对受到省联社通报表扬(以文件形式)或目标任务排名在全省前10位的相关部门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具体标准由联社机关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七章考核纪律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部门要建立内部考核台账,及时登记。部门内部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每项工作要明确时限和质量、明确扣分依据和标准。对本部门和员工的考核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相互照顾,严禁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要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机关员工责任意识、效能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基层社作好表率作用。
(二)各部门及责任人在考核签字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搞相互平衡,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每月,由考核办对各部门的考核工作进行,统计审核监督。对查实的考核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现象,联社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联社机关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如遇政策因素和上级指标调整,联社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内容作适当调整或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0年下半年机关干部员工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