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 年度消防大队负责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的任职又到了,回顾一下工作、反思一下不足、思考一下打算,特别必要和及时。2004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到,回顾过去,2004年是一个辉煌的一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召开,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的开展,国庆55周年的到来,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中,一年多来,在支队党委及领导的准确领导和上级组织及大家的共同支持帮助下,我立足本职,积极工作,在政治、业务理论、执法为民思想、实际工作能力、计算机操作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坚信,只要努力付出就肯定有收获,本人为镇原县消防大队的管理和发展作出了一点微薄的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好大队整体的各种教育学习工作,提高综合素质。
从2004年一开始我就下决心:肯定要抓好政治教育、业务理论星期一学习等各种教育学习。我认为只要把思想提高上来,把业务水平真正的学到了,水平提高了,我大队的办事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自然就会提高,综合素质也会提高。一是我亲自制定了各种学习计划书和大队周学习工夫表,要求每周严格按表组织学习,如果因为别的事而没有学习,下来后肯定补上。坚持星期一召开科务会议,星期二业务学习,星期三进行条令条例和安全教育,星期四政治教育,星期五过党小组生活,尤其是我大队成立党支部以来,我把党课作为提高党员理论水 ……此处隐藏1051个字……,与周围村民住宅防火间距不足,销售、贮存、生活混为一体,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等火灾隐患,为了保障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依法给予该加油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使周围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受到总队及当地人民的好评。三是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及时调解了一起火灾损失纠纷的案件,2004年7月20日00时05分,镇原县新集乡供销社门市发生火灾,7间门市连同所有商品全部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其中房屋损失为5.9万元。经调查,7间门市由6名不同的经营者承租,房屋产权属于供销社职工所有,由于房主与承租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房屋均存在租赁协议不建全,房屋安全责任不清等问题,因此发生火灾后,在房屋赔偿问题上出现争执,房主要求承租人赔偿房屋的全部损失,而承租人说合同上对此没有详细规定,不予赔偿,针对这一复杂情况,我和战友们先后5次到新集乡上门一个人、一个人的谈话做工作,一家一家的说服教育,为了妥善处理火灾造成的损失,我采取向乡政府争取救济资金,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救助,房主出资一部分资金的方法,共同完成房屋的修缮工作,经过我和战友的努力,原来的旧平房已变成新的二层楼,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在上级各部门的直接领导下,我扎实工作,依赖管理,不计个人名利,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一年来,一直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事必躬亲“三个代表”,努力做到情为民系、心为民想、身为民行、责为民负、权为民谋,一心一意当好公仆,以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致力围绕年初签订的2004年目标责任书目标和工作思路,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和政府搞好协调关系,鼓励和引导大队人员以完成目标责任书为以动力,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增加业务水平。